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5年3月1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英特飞模块地毯(中国)有限公司变更地址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东亭北路111号(中昱科技园内)。公司成立于2008年,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及生产高档地毯(模块地毯),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与模块地毯产品相关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2010年1月委托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编制《英特飞模块地毯(中国)有限公司变更地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2月8日取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太环计[2010]69号)。2011年工程建设完成,由于订单量尚缺故进行分阶段验收,一阶段产能为200万m2/a,于2011年9月5日取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一阶段竣工验收意见(太环计[2011]396号)。2023年初本项目年产能已提高至环评设计产能450万m2/a。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08日对企业进行现场踏勘,企业实际生产可达环评设计产能,并在2024年12月25日-26日、01月02日-03日废水、废气、噪声的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验收单位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期间,生活污水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总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2#、4#、5#6#合并、7#、8#、9#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乙烯、甲醛、甲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T 4041-2021)表1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T 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T 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各厂界昼夜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固废均按类别进行了临时存放,存放管理符合相应规范要求;落实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和转移制度,并与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联网;最终各类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英特飞模块地毯(中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东亭北路111号(中昱科技园内)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12-53739888
邮编:215400
公示期: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4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英特飞变更地址项目验收报告表.pdf
英特飞验收意见.pdf